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7:3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懇親宿舍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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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准與收容人同住之眷屬,入住前應出示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之戶
    籍資料,經承辦人員核對及檢身 (眷屬為女性由女性同仁為之) 、攜
    帶物品檢查後,始通知中央台派員陪同至懇親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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