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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3.0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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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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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10
十、收容人戒護外醫期間,應遴選經驗豐富、品行端正之管理員擔任戒護 ,嚴禁接受家屬餽贈、招待或代收容人保管金錢。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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