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1 22:25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監獄可攜式資訊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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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監獄可攜式資訊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18 日
9
九、個人持有之可攜式資訊設備,未經單位主管與資訊管理單位核准, 不得在本監資訊系統上使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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