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1:12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監獄可攜式資訊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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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監獄可攜式資訊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18 日
5
五、儲存應保密資料之可攜式資訊設備,業務單位應指定專人管理,每日 詳實紀錄調借使用情形;資訊管理單位應定期會同政風室與業務單位 定期清點數量與查核使用情形。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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