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1 21: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可攜式資訊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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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攜式資訊設備係稱筆記型電腦、隨身碟、光碟、磁碟、磁帶及其他
    可抽取攜帶之儲存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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