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2:1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含臺灣基隆戒治所)違規房收容人管理考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6
六、違規收容人施用戒具期間,值勤人員應隨時考核其行狀,施用戒具屆
    滿一星期,如認為仍有繼續施用之必要者,應將考核事實,報請長官
    核准繼續施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