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3:0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2
二、本監提供招待所一間,借用期限以三日為限,必要時得續借一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