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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8:17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各類別起分核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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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各類別起分核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4
四、違規受刑人受停止戶外活動一–四日處分者,應停止記分一個月;受 停止戶外活動五–七日處分者,應停止記分兩個月。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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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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