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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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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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24 日
10
十 協議進行時,賠償義務機關應依所得證據及專門知識經驗人之意見, 據實核定賠償金額。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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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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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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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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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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