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眷住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或有其他事由時,請利用本監提供之內線電話 (中央台請撥 506 分機號碼)。若眷住家屬有私事須外出辦理,應 先取得監方同意後始可外出,並於就寢前返回眷住區,返回時不得藉 故攜帶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