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組織:由副典獄長任召集人、秘書為副召集人、衛生科長、戒護科長 、總務科長、調查科長、教化科長、作業科長、政風室主任為推動執 行之成員,衛生科長為執行秘書統籌各項聯絡及文書作業。本小組係 針對「SARS」疫情暨「登革熱預防」之臨時性編組,俟衛生署宣 布疫情解除,本小組即自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