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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載貨用升降機使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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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場停止作業及每日收封前,負責之作業導師或工場主管應將升降機
    電源關閉,並將開關箱上鎖,鎖匙交回中央台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