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19:15
現在位置:
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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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17 日
9
九 飲食用水,另立水表,在用費項下支報。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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