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1:3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分區視察所屬各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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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視察人員因執行視察業務所知悉之事項,不得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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