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05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袍使用須知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袍使用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5
五 學員受訓期間應妥慎保管學員袍,如有毀損、遺失,依所規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