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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民眾陳情(請願)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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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研考單位彙整民眾陳情 (抱怨) 事項及處理改善情形,按月製表貼於
    公布欄及網頁公布民眾週知。並於年度結束後,針對各案件加以檢討
    分析及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