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2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民眾陳情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2 月 25 日
7
七、民眾陳情案件應於三日內將調查處理情形書面回覆陳情人,如無法於
    期限內回覆者,應先與陳情人電話聯繫,說明處理進度,最遲一週內
    辦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