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1:34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為民服務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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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為民服務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7
七 對於需要加以檢身、檢查之情形,應注意人身應有之尊重,如女性民 眾應由女性職員檢查,或以金屬探測器代之;受檢之物品應予歸位, 避免因零亂造成民怨,影響機關形象。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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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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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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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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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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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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