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3:4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為民服務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5
五  對於民眾洽辦事項,應本隨到隨辦原則處理,如不能當場處理的案件
    ,應懇切告訴當事人,轉請其他業務單位妥速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