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8:41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兼分校業務人員津貼發給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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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兼分校業務人員津貼發給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3
三 本辦法所稱業務人員包括直接從事分校業務之人員及間接從事分校業 務之人員。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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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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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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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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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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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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