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2: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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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學生上下課應注意禮節,並不得攜帶任何電腦零件或軟體回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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