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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5.0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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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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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17
十七 了解學生學習狀況,如有跟不上進度或適應不良者,應利用下課回 班時間加強輔導,並督促其努力用功。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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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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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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