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0:1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11
十一  應主動與班級管教人員討論學生管教之問題,互相配合確實做到管
      教合一。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