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0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增加發信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5
五  申請增加發信之受刑人,應填寫報告 (申請) 單述明理由與信件一起
    陳核,俟戒護科長 (或督察) 核准後發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