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1:41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接見室送入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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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接見室送入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3
三 藥品:藥品之送入,依本監藥品送入規定辦理。 (由收容人陳送報告 申請)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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