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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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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制式通用鑰匙管制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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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制式通用鑰匙管制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6
六、遺失通用鑰匙者應以書面,敘明遺失原因、地點,陳 所長核准後, 除照價賠償後予補發外,並視其情節輕重,以違反戒護安全之規定簽 請議處。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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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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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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