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2:2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藥品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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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代購藥品:各場舍每月一、十五日,填寫自購藥品申請表,彙整後由
    總務科代為購買。
    總務科購入藥品,經核對檢查無誤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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