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8 14:2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士林看守所收容人家屬接見送入物品實施規定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17 日
5
伍  禁見被告送入物品之對象,以家屬為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