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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公文稽催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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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各室應將收文簿於每月五日前送交秘書室查核,秘書室即填具「公
      文時效統計表」 (如附件三) 送陳處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