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4 17:2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水電設備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03 日
17
十七、全所各地面及屋頂蓄水池,應每半年清洗一次,保持水質清新,以
      維飲水之衛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