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及本監政風督導會報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本監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之審議。 (三)本監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工作之策畫、督導、考核、獎懲擬議。 (四)本監執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之檢討及有關法令之研議、建議。 (五)定期評估本監易滋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並追蹤、管制、 檢討執行情形。 (六)本監重大政風案件之檢討。 (七)本監政風獎懲通報之編印。 (八)本監政風法令宣導及政風興革建議之提議。 (九)其他有關端正政風防弊防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