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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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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辦理新收解還寄押收容人物品檢查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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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辦理新收解還寄押收容人物品檢查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6
六、急症、痼疾收容人所攜入之藥品,應登錄後通知衛生科,由本監醫師 開立處方簽給藥治療,或經衛生檢查後發還,其他藥品一律保管或自 願毀棄。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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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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