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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執行進出中央門人員物品檢查、複查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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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除  部長、法務體系以外獲准進入之來賓,依法執行公務之人員及被
    告律師外,應請受檢人員自動接受檢查,檢查時請受檢人員自動掀開
    口袋、外套、鞋帽、物品包裝以供查看。 (女性人員可請總務科派一
    位女士協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