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學員訓育成績考核,由輔導員依左列資料考核之: (一) 靜態資料:學員履歷表、自傳、週記、發言紀錄、心得寫作,勤惰 紀錄、獎懲登記、整潔檢查、體能測驗等。 (二) 動態資料:自我介紹、座談發言、個別談話、專題討論、家庭訪問 、各種比賽、體育康樂、自強活動、日常言行、生活習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