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聯繫協調方式: (一) 政風機構於辦理聯繫協調事項時,得以行文或口頭方式為之,並適 時瞭解後續處理情形。 (二) 聯繫協調事項如需索取書面資料,應以行文方式為之;政風機構並 應將聯繫協調內容以書面作成紀錄,併卷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