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8:50
現在位置: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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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01 日
第 36 條
會議保密方式,視該會議機密程度及涉及範圍,由主持會議機關研辦。主 持會議及參與會議之單位或人員,均負保密責任。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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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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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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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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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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