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7:50
現在位置: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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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01 日
第 34 條
製作機密文書之廢件應立即銷燬,印刷機密文書字版,印畢應即拆版。 遇有戰爭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機密文書無法繼續保管時,應徹底銷燬 。
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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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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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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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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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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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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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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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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