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4:1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2 年 10 月 01 日
第 10 條
「機密」或「密」由經辦人員審慎區分,單位主管審核公文時,應同時注
意其區分是否適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