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檢察機關應為個人榮譽觀護人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得補助 交通費及誤餐費。 檢察機關於辦理實務訓練期間,亦應為參加訓練人員辦理意外事故 保險。 團體榮譽觀護人指派之輔導人員準用第一項交通費及誤餐費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