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8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北看守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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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北看守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4
肆 罰則 如確有性騷擾之事實,機關將依情節輕重對被申訴者作成申誡、記過 、調職、免職等處分,如該事實涉及刑責得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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