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4
肆  罰則
    如確有性騷擾之事實,機關將依情節輕重對被申訴者作成申誡、記過
    、調職、免職等處分,如該事實涉及刑責得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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