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受刑人保外醫治具保程序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
一  受刑人保外醫治之具保程序,除依相關法令辦理外,並應依本注意事
    項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