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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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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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
六、戒治費用之繳納,由受戒治人或其扶養義務人至原執行機關逕行繳納 或委託他人代繳或匯入指定帳號。戒治所於繳納人繳納完畢後應開立 收據。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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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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