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11:33
現在位置:
補習學校於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設分校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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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補習學校於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設分校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8
八 分校資源輔導教師對於學生之個別輔導紀錄,應按月影印致送監、院 以為管教參考,並存學生個案中。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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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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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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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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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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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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