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17:46
現在位置:
改進看守所管理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改進看守所管理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4
四 作業:作業事項就戒護課指定適當人員辦理之,應以足使被告學習謀 生技能及身心健康為主旨,並應邀約當地技術專家,組織作業指導委 員會協助推進作業事項。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