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2:22
現在位置: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10
十 事故通報為各監院所應於發生各項事故時,指定副首長或秘書於半小 時內以電話或其他最迅速之方式向本部矯正司司長、副司長、三科科 長或分區視察等人員報告。事故處理過程中並應隨時通報案情之後續 發展。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