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2 23:24
現在位置:
廢/停
監院所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院所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2
二 列冊加強管理:參加幫派之收容人應予列冊建檔,對其通信與接見來 往對象及平時言行舉止、各項處遇實施情形,均應加強考核與紀錄; 其列冊管理情形,應按月報部。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