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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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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監獄對不得陳報移監之受刑人仍予列冊陳報或擅自拒收核准移監之受
    刑人者,法務部矯正署得按實際情形,查明責任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