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4:48
現在位置:
廢
戡亂時期監所人犯處理條例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戡亂時期監所人犯處理條例
廢止日期:
民國 80 年 01 月 28 日
第 16 條
保釋之已決人犯於保釋期間,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撤銷保釋 : 一 對被害人、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者。 二 在保釋期間,非因過失復犯他罪判決確定者。 三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之規定者。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