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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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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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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24 日
第 15 條
知識教育得依受感訓處分人之教育程度,區分為高級、中級、初級等三級 ,分別施教。並適時依測驗成績加以調整。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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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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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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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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