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23
現在位置:
廢
少年輔育院條例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少年輔育院條例
英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5 條
少年輔育院置院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聘任,綜理全院 事務。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